各考生所在中学(单位):
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(川招考委﹝2020﹞10号)文件精神, “考点院校与考生所在中学(单位)至少在考试前14天建立双向沟通机制,每日掌握考生身体状况,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处理。”为了提前及时做好2020年高职单招疫情防控,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各考生所在中学(单位)确定1名责任心强、工作认真负责的老师为本校(单位)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员,并将其所在学校全称、姓名、联系电话及时发至招办邮箱。信息报送员应及时加入我院2020年高职单招疫情防控相应微信群,入群后及时修改微信名为:市州+中学(单位)名称+姓名。为了便于管理,请德阳、成都、巴中、达州、甘孜、广安、广元、乐山、资阳、凉山、泸州11个市州的中学(单位)的信息报送员加入工作群1,请眉山、阿坝、南充、内江、遂宁、宜宾、自贡、攀枝花、雅安、绵阳10个市州的中学(单位)的信息报送员加入工作群2(工作微信群二维码附后)。
二、信息报送员要详细了解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,认真核对确认本校报考我院考生信息,准确收集统计本校报考我院考生相关健康状况。在微信群获取“问卷星”二维码后,妥善保管,不要外传,由本人在5月17日至5月31日按要求通过“问卷星”如实填写“川职院2020年高职单招疫情防控信息统计表”报送考生相关健康状况。
三、各考生所在中学(单位)要按川招考委﹝2020﹞10号文件相关规定,认真组织考生必须每天登录指定网址,按要求如实填报身体健康信息,直到本人考试结束。要每天督促考生按时登录、完整填报,并对异常情况按当地防控要求进行处置;有异常情况及时由信息报送员通过招办邮箱报告我院;要向考生讲明川招考委﹝2020﹞1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:身体健康信息填报不完整的考生,不能进入考点考试;隐瞒疫情严重地方的出行史、与高危人员接触史、本人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的,一经发现,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规定处理。
四、各考生所在中学(单位)若漏报或谎报等造成不良后果,责任自负。
川职院2020年单招疫情防控工作群1 川职院2020年单招疫情防控工作群2

四川职业技术学院
2020年5月16日